按照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交通运输系统“八五”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我局经汇总资料,研究讨论等程序,拟推荐“八五”普法先进单位三个:一师交通运输局、八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,十三师交通运输局;拟推荐先进个人两名:十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监督科科长吴凌,十二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何旭婷。
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限为4月19日-4月25日。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兵团交通运输局反映,反映材料需详实具体,并写明单位名称和个人联系方式。
联 系 人:李璇
联系电话:0991-23586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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兵团交通运输局
2024年4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