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关于印发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〉的通知》(兵交规〔2022〕1号)要求,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三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审查(详见附件)。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。
一、公示期自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6日,在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投诉,逾期不予受理(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),书面申诉应包括申诉事项、理由、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。
二、单位申诉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,盖单位公章,签署真实姓名,提供单位名称、有效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;个人申诉须签署真实姓名,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。
三、投诉单位及人应当投诉与投诉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,提供具体线索,并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投诉不予受理。
四、受理部门为兵团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处。材料邮寄地址为乌鲁木齐市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19层,邮编830000,电话:0991-2358616。
附件:
2024年第二批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审查结果汇总表
序号 | 师市 | 企业名称 | 审查通过资质 |
1 | 第八师 | 新疆北新顺通路桥有限公司 | 路基路面养护乙级、桥梁养护乙级、交通安全设施养护 |
2 | 第十一师 |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路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| 路基路面养护乙级、交通安全设施养护 |
兵团交通运输局
2024年4月25日